立博体育公安局主要工作职责
立博体育公安局主要工作职责
(一)研究拟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总体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;起草有关公安工作的规章制度;指导、监督、检查全市公安工作。
(二)组织、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、调查和情报信息工作;承担侦办重大案件、研究制定相应对策的职责。
(三)组织、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刑事案件侦查工作,直接承办重大疑难案件。
(四)负责治安管理工作。指导、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,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,配合地方党委、政府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;指导、监督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;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、运输、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,监控民用爆炸物品的流向。
(五)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。组织、指导出境、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、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。
(六)指导、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、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的工作。
(七)指导、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保卫、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。
(八)承担指导、监督全市公安机关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;直接承办重大疑难案件。
(九)承担组织、指导、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、打击工作的职责。
(十) 指导、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;指导、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、拘留所、强制戒毒所等的管理工作及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批工作。
(十一)承担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、重要会议、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的职责。
(十二)组织、指导全市公安刑事技术、技术侦察工作,承担开展刑事技术检验鉴定和技术侦察职责。
(十三)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、业务经费、营建等警务保障工作。
(十四)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工作;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管理工作规章制度,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;负责组织、指导公安机关督察、审计工作;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;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中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。
(十五)承办市委、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。